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默默无闻 | 明 李桢《剪灯余话》:“而使之昧昧无闻,安得不饮恨于九泉,抱痛于百世哉?” |
| 醋海翻波 | |
| 聋者之歌 | 《淮南子 原道》:“夫内不开于中,而强学问者,不入于耳而不着于心,此何以异于聋者之歌也,效人为之而无以自乐也,声出于口则越而散矣。” |
| 所作所为 | 明 李贽《答周西岩书》:“我不识渠半生以前所作所为,皆是谁主张乎?” |
| 紫陌红尘 | 唐·刘禹锡《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,戏赠看花诸君子》诗:“紫陌红尘拂面来,无人不道看花回。玄都观里桃千树,尽是刘郎去后栽。” |
| 逸游自恣 |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少为贵戚,逸游自恣。” |
| 天涯海角 | 唐 吕岩《绝句》:“天涯海角人求我,行到天涯不见人。” |
| 喜新厌旧 |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:“不怕你有喜新厌旧的心肠,我自有移星换斗的手段。” |
| 算尽锱铢 | 清·昭梿《啸亭杂录·吴利府》:“尝牟利于主算者,主算者算尽锱铢,其父犹以为未足。” |
| 必由之路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仁,人心也;义,人路也。”宋 朱熹注:“义者行事之宜,谓认路,则可以见其为出入往来必由之路,而不可须臾舍矣。” |